安全评价委托合同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二○○ 年 月 日
安全评价委托合同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的加油站进行安全评价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一、 评价标的
1.名称:
2.地址:
3.范围:
二、 评价期限
自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评价所需资料时起至完成《评价报告》并向甲方交付时止,共计 天。
三、 评价费用及支付方式
依国家有关规定,参照《四川省安全评价收费标准(试行)》,经甲乙双方商定,评价费用为 元(大写: )。
本合同签订时由甲方向乙方预付费用总额的 %,计 元(大写: ),余额在乙方向甲方提交《评价报告》时一次性全额付清。
四、 评价资料及报告交接
甲方按乙方资料目录的要求提供完整的资料一式五份,乙方按约定期限向甲方出具《评价报告》一式五份,《评价报告》由甲方按照国家生产经营许可审批程序报批。如需乙方修改的由甲方转交乙方修改,修改时间不计算在评价期限内。
五、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应按乙方要求提交评价所需的各类资料,并确保所提交的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2. 甲方应按约定的期限和数额向乙方支付评价费用。《评价报告》需专家评审,评审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工作量的增加或时间延长,乙方可要求增加费用,具体数额由双方另行商定。
3.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现场勘测、评价的便利及有关的防护用具,以确保乙方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和乙方评价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
4. 乙方应在约定的期限内按国家有关规定客观、公正、全面、科学地完成评价工作并按期向甲方提供《评价报告》。若《评价报告》需修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及时完成。
5.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内部保密事项,对甲方提交的保密资料应妥善保管,不得对外泄露。
六、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都要认真履行合同二、三、四、五项有关约定。若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按约定履行,乙方不退还已预付费用,同时甲方应按合同总金额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或给对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返还已收费用,并按合同总金额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未按约定期限向乙方支付评价费用,每推迟一天甲方应按未付金额0.3%向乙方支付滞纳金;乙方无故拖延提交报告的时间,每拖延一天乙方应按合同金额0.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七、 甲乙双方应本着互助合作、友好协商的原则,及时协商解决评价工作中出现的不可预见的事项。
八、因非双方责任的不可抗拒或政策性因素导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由双方协商或依法解除合同。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若出现争议,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十一、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 (签字):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二○○ 年 月 日